111年度全民健康保險牙醫門診總額醫療資源不足地區改善方案


主旨:公告「111年度全民健康保險牙醫門診總額醫療資源不足地區改善方案」,如附件。
 
依據: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111年1月14日健保醫字第111080017號公告。
 
 
備註;1.執業服務計劃施行地區,若執業醫師退出本計劃,則開放該鄉執業服務或巡迴申請。
2.健保署公告網頁連結:https://www.nhi.gov.tw/Law_Detail.aspx?n=5597495EEC8219A1&sms=36A0BB334ECB4011&s=A8088B06D97BF1A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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